合理的没有 有不合理的 拿发票开报销的
甲方(工程)有一部分款,要按工资,发到我们员工这边,按农民工走一部分账(实际这部分款是我们的货款)。那怎么做比较合理? 一是我司员工平时实际的工资正常发,然后这几个月多发甲方给的工资5000元/人。然后甲方发员工的,员工再转回老板个卡(因为这个本来就是公司的钱)。这样的话是否有什么风险,然后这样的话,员工会多产生一个个税。 还有一种方法是,员工的平时实际的工资分解两部分,甲方发5000元/月,剩下的差额公司这边补发。这样的话钱不用转来转去,也没有个税,但公司这几个月的工资总额会减少,这样有没什么风险?
甲方要付我们的一部分工程款,要求给我们按农民工工资走一部分。 工程款给我们公司员工的,现在有两种方法,老师看哪个比较合理? 一是我司员工平时实际的工资正常发(比如小A工资7000元,公司发7000元。甲方为走账再发5000元)。5000元甲方发放,甲方报个税。甲方发小A的5000,小A再转回老板个卡(这些本就是工程款)。这样的话,钱要转来转去,员工会多产生个税,怎么解决 二是员工的工资分解两部分(比如小A工资7000元,甲方发5000元(甲方发放,甲方申报个税),我司发2000元(我司就发放和申报这2000)。这样的话公司这几个月的工资总额会突然减少,这样有什么影响?计提工资该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咨询下员工工资怎么合理避税,员工综综合工资是15000元,里面有餐补 交通补贴这些一起的,平时计个税,就是拿 工资-社保-专项扣除,按税率来交的,比较高,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少交一些
老师,因为2月发放1月员工工资的时候有少发或者多发员工的工资,是因为专项一些信息导致,所以出现小额的个数不一致。差额部分我在3月发2月的工资时直接放在应交部分了,我现在报2月的个税的时候发现其实当时算的也不对,因为这部分不应该放进工资表里面算的,那现在还要补差额,好麻烦,有什么比较妥当的方式时做吗?
个税计算公式和平常怎么计算出他的应交税额,有简单易懂的方法吗?我这边有个数据是一个员工这个月的工资是12000,没有社保,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23000,这个23000是怎样算出来的,税率3%,他应纳税额是690,已缴纳490,怎样得出他的应补税额210元,
我在网上查询了下,说餐补 交通补贴 通讯补贴 住房补贴这些是可以不用计入工资,这样员工就不用交个税了
是不是工资表那里可以调整下,因为实际也是有这些补助在里面的
拿发票报销这个在我们公司行不通,
不能 每个月都有的补贴做工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按月发放的餐费补助,应并入当前工资薪金预扣个人所得税。
嗯,好的,谢谢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