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收入章节的内容用合同负债,其他章节先收到钱用预收账款
某公司2023年12月份与销售有关的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3000件,每件售价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销售B产品1000件,每件售价35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3)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广告费3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10元。(4)结转已销产品生产成本:A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件120元,B产品单位成本为每件210元。(5)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某公司2023年12月份与销售有关的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3000件,每件售价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销售B产品1000件,每件售价35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3)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广告费3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10元。(4)结转已销产品生产成本:A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件120元,B产品单位成本为每件210元。(5)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某公司2023年12月份与销售有关的业务如下:(1)销售A产品3000件,每件售价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销售B产品1000件,每件售价35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3)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广告费3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10元。(4)结转已销产品生产成本:A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件120元,B产品单位成本为每件210元。(5)结物兰太年利润”账户。
结转已销产品生产成本:A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件120元,B产品单位成本为每件210元。
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广告费3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10元。
销售b产品1000件每件售价35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百分之13会计分录
销售A产品3000件,每件售价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个体户股东中途退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新股东不承担负数结转,怎么处理
销售A产品3000件,每件售价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会计分录以及计算过程
A公司以B公司的名义用自己的几间商铺做抵押物向银行做抵押贷款答应贷出来500万,给B公司100万,这个请问B公司有多风险
能再细化一下吗
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的区别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预收账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货期等已经确定.而合同负债是商品和交货期等还不确定. 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的关系 上面摘录的《应用指南》原文,很大程度上回答了合同负债的使用说明.从账务处理上,我们能清楚地看到,预收账款的基本账务处理方式几乎能够被合同负债完全涵盖.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从《应用指南》中可以看出,这类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贷:合同负债,而预收账款科目只能在实际收取对价后才能确认计量,实务中我们几乎不会见到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贷:预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这就是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在账务处理上的差别体现,而这背后的本质原因,就是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的核算范围差异:合同负债不但能够核算实际收到的预收款,还能够(且应该)核算未实际到账但已拥有收取权利的预收款. 但是否可以简单认为合同负债的核算范围大于预收账款呢?即企业全部预收款项都可以重分类至合同负债?这个理解是不准确的,前面我们重点提到,合同负债是在新收入准则基本精神下衍生的资产负债科目,也就是说,合同负债是在构成履约义务的前提下,去讨论和计量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的关系.因此在一项预收款不构成履约义务时,原则上不能以合同负债进行核算,仍需以预收账款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