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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监控重点,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08-16 16: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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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16:15

你好 需要注意 工资表 、 工资薪金个税、 社保 这些都要保证一致的。 工资表的工资金额与你申报的人数和对应金额要一致。 同时与你考勤表 和你们的支付的金额要保证一致就行了。 还有注意就是不要买发票和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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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需要注意 工资表 、 工资薪金个税、 社保 这些都要保证一致的。 工资表的工资金额与你申报的人数和对应金额要一致。 同时与你考勤表 和你们的支付的金额要保证一致就行了。 还有注意就是不要买发票和代开发票
2022-08-16
你好,同学, 现在是还没正式上线,对方的实际政策文件还没出台
2024-03-04
同学你好 是审计中的吗
2021-07-22
同学你好 一、及时报送年报 每年5月底前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表。高企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将被取消高企资格。填写年报时请自查填写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2、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比例不低于60%; 二、主动关注复核 已认定的高企,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复核认定条件,企业应积极关注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况。 复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三、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四、重点关注高企资格期满时缴交所得税 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高企资格有效期三年,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 五、异地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 完成整体迁移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编号和有效期不变;部分搬迁,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2021-03-17
一、少交个税和社保 11月1日起,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企业再想在社保上动歪心思的,可要小心了!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或每月工资不变的,税务局将重点稽查。 二、虚假开户 随着实施的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三、库存账实不一致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四、虚开发票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五、不重视小税种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以下27种异常情况都会被注意! 1、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或异常偏高。 2、公司长期零申报或常年亏损。 3、公司大量不通过对公账户的交易。 4、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5、企业存货过大。 6、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8、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9、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0、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 11、“未开票收入”为负,“进项税额转出”为负。 12、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 13、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 14、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 15、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16、公司只有销项但没有进项或只有进项没有销项。 17、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或短期内开票额突增。 18、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 19、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 20、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21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 22、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23、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24、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25、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26、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支出。 27、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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