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投资公司的意思是说,你们欠他4100万,现在要还款的时候,他们账户正冻结着,为了这笔钱不被冻结,请咱们房地产公司把汇给他们的4100万转给他委托的其他账户。
老师好!我们总公司是某某省某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县城,而在市里开发房地产,公司名称为某某省某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分公司,分公司在银行开有账号及网银,请问一下如果对方和我们公司签合同盖章的话,是盖总公司的章,还是分公司的章?对方要开票信息,是提什么总公司的税务抬头号呢?还是分公司的抬头号?
老师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在县城,报税也是在县城,(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分公司在市里,房地产经营所在地是在市里,公司在市里挂牌的名称也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而且和所有公司签盖的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章。i请问一下发票抬头号到底是有限责任公司呢?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分公司?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打收款收据?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完善财务手续? 我方财务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老师好!请帮看一份文件,是某某市某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支付函的文件,我公司是下边抬头名称(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问一下在财务上到底是谁给谁完善财务手续? 我方财务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我应该如何规避?
工商年报里社保单位缴费基数,填平均工资,还是工资总额?
报销人和领款人同一个人,报销人处已签字,可以在领款人处写同上这两个字吗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出纳银行日记账可以用excel表格做吗?
老师,这个应该选什么,我觉得4.5万好像不对,应该1万,8-9两个月
老师好,独资企业给法人发的工资扣个税吗
老师,劳务公司的,好几个地方的加油票,有些跨省,是不是公司抬头就可以报销(差旅),好几个项目的,是不是得按项目来呢
接代账会计账,如果账实不符,需要调还是接着做
老师,我司叫我5月核算成本,然后我看系统入库A订单3000个,成品分两次入库,是2025年2月24日入库2000个,2025年03月03日入库800个,直到今天2025年4月29日还有200个未结单,但是生产日报表这样写2025/3/11成品做2000个并入库,这明显是做假报表了?还是说他把B订单做好的,入库到A订单先
老师好,我是建筑内账,我想问下一笔账款,如何做会计分录,李这个卡500转入甲公司,甲公司代支付给供应商乙,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我做的是第一步:借:其他应收—甲公司 贷:银行存款—李(这可不可以做成库存现金呢) 第二步:借:应付账款—乙 贷:银行存款—甲公司 这样是否正确?
老师,人员工资不管是计入成本还是费用,都不影响利润啊,对税务没有什么影响啊,只是内部核算的问题,那计入劳务成本又不能成本倒挂然后一直不结转与其那样我一次计入费用不可以吗
那既然是这样的话,请问一下是我们公司要提供什么给投资公司?或者是投资公司提供什么手续给我们吗?
这种情况应该建议最好不支付。或者应该签订三方协议,由拟被汇入方确认该笔款项的性质,避免事后产生法律纠纷。
老师 你能明确说明一下到底谁是汇入方确认这笔款项的性质,还有签订三方协议指的是哪三方? 像这种情况下财务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三方指: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要求把我们把钱汇到它账户那家中心,我们 有风险,建议不要操作。
老师 请问一下我公司有风险:是指法人呢?还是财务人员有风险?还是公司?具体哪些风险?税务局?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强调必须付的话,我应该怎么应对?
你好,资金安全为大。如果必须付,结果要达到这笔钱是付给投资公司的,不是实际汇入方的就可以。
老师 我不明白这个实际汇入方是什么意思?这个指的是什么? 如果这样的话,公司要不要签订三方协议? 现在城投委托我们支付给征收安置中心的话,谁给我提什么收款收据?
实际被汇入方是征收安置中心。 需要签三方协议。 由征收安置中心给我们开收据
注明代收款项的事实
老师 那要不要委托方城投公司出具账户冻结证明
需要同学,把整个链条的资料搜集完整,让看凭证的人一目了然。
老师 这是公司在7月31日向城投公司借的款项及银行回单(其中一张)
这是今天财政局拨款先汇入某某市某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后,再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打进我公司账户(有收据及银行回单,凭证是其中一张)
当时借款时,看着就是从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借的
而后我公司将这款项再汇入某某市某某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而给我公司开收据的是城投公司。 老师请问一下这样操作是否可行?公司财务人员及公司会有风险吗?有法律责任吗?税务上有风险吗? 做账的话,怎么来做完善些?
建议这样是可行的。证据充分审批手续齐备。应会好一点。能证明是往来款,税务上没有风险。 做账的话,和借进来时反着做。 一定要证明这笔错是安置中心是代收,不是给安置中心的。
所以公司收到的收据是城投公司开的,这样合理吗?
从一连串的证据链条看,是行得通的。因为转款有记录,安置中心不能说他没有收到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