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单位同意,即可。
老师,您好,请问一个总公司与分公司置署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如分公司向中标客户销售货物则需总公司代开发票并按菅业收入的5%交规定的管理费及税费,总公司代收款后扣除5%的管理费及抵扣进项税后再汇给分公司,总公司个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一,现在问题是总公司当时开给客户的销项发票是5000(单指税金)元,而总公司却要求分公司提供进项票或扣直接扣除收入约2万的税金,说这是作为成本,这说法合理吗?第二,分公司可以开1%的税金约5000给总公司,总公司可以用作抵税吗?请老师赐教
请问老师:公司接了一个简易计税的分包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劳务分包合同必须以总承包方的名义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开票给总承包方),如果现在按照工程进度结算单结算工程款为100万,总包代我们公司支付了劳务费15万。请问怎样开具发票给总承包单位?
老师,你好;公司有个项目,合同名称是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当时这个项目招标是以安装名义招标,我司销售投标报价采用套定额的方式做的报价,税率只能是9%,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提供设备,安装占比只有30%,现甲方要求整个项目都只开9%安装发票,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这样设备进销怎么能匹配,如果不合理,设备开具13%税率,就给我司造成损失
老师,以总公司名义投标中标后,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然后约定分公司为招标人提供设计服务,开票及工程款直接由分公司与招标单位结算。这样合规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总公司,下属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招标平台要求以总公司的名义参与,所以,投标保证金呀,中标服务费呀,都要通过总公司支付,而实际这笔钱是由分公司先转账给总公司,由中总公司替他们支付给招标平台,现在问题来了,招标平台开一份发票是开给总公司的,而钱实际上是由分公司支付的,分公司就缺发票,我们打算如下操作,你看一下是否,合规? 有招标平台开票给总公司,总公司复印一份给分公司,让他们用复印件入账,同时说明此笔款实际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总公司这边就拿发票的原件入账证明,在收到分公司转来的款项后,转付给了招标平台。
因暴风雨损坏,一栋楼房原值5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8,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收到保险公司赔款25万元,已存入银行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转让甲材料需要什么会计科目
某企业投资一项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期需要3年,并需要于每年年初投入资金各1000000元,该固定资产估计可使用10年,报废时无残值,该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I日。项目于第四年投产后,每年的营业收人为8500000元,付现成本为7900000元。所得税率为40%,企业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10%。(1)计算项目每年现金净流量(2)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3)计算获利指数(4)计算该项目净现值(5)计算该项目内含报酬率
10.10销售产品100000增值税13000,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产品成本70000
已知10000✖️(1➕0.03)^20
20.2×19年至2×22年,欣然公司发生的与A非专利技术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9年7月1日,欣然公司开始自行研发A非专利技术以生产新产品。2×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研究阶段,耗用原材料2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45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250万元。资料二:2×19年9月1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至2×19年12月31日,耗用原材料8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90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600万元,上述研发支出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20年1月1日,该非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用途。欣然公司无法合理估计该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资料三:2×21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发生减值50万元。资料四:2×22年7月1日,欣然公司以2000万元将A非专利技术对外出售,款项已收存银行。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研发支出”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要求:(5)编制欣然公司2×21年12月31日对A非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20.2×19年至2×22年,欣然公司发生的与A非专利技术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9年7月1日,欣然公司开始自行研发A非专利技术以生产新产品。2×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研究阶段,耗用原材料2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45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250万元。资料二:2×19年9月1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至2×19年12月31日,耗用原材料8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90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600万元,上述研发支出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20年1月1日,该非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用途。欣然公司无法合理估计该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资料三:2×21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发生减值50万元。资料四:2×22年7月1日,欣然公司以2000万元将A非专利技术对外出售,款项已收存银行。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研发支出”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要求:(3)编制欣然公司2×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相关支出的会计分录。(4)编制欣然公司2×20年1月1日A非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时的会计分录。
某企业20"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2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70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100000元;其他业务成本为60000元;投资收益为6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0元;发生的销售费用为5000元;管理费用为16000元,财务费用为4000元;营业外支出35000元。根据一下算一下该企业本年的营业收入
完税凭证里显示税种是其他收入,是什么项目,算不算企业纳税总额
结转成本类账户及税金及附加
那这样总公司中标,让分公司和投标单位签定了设计合同,然后。分公司可以把其中的一部分设计分包给其它的个体户做吗,让承接的个体户开票给分公司,不然没成本票?这样是否合规
可以的,实践中,可以这样操作的。
但是不是说中标人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能再转包分包给其它方完成吗?为啥您又说可以呢。
实践中可以转包部分工程的
我们只是设计,不是工程,也可以转包吗?
如果协商好,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