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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有个疑问麻烦老师解答一下啦,就是一般纳税人啥时候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呢?这个是可以自己选择吗?还是说行业特殊的就选择这个政策??老师可以通俗易懂的讲解一下吗?谢谢

老师,有个疑问麻烦老师解答一下啦,就是一般纳税人啥时候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呢?这个是可以自己选择吗?还是说行业特殊的就选择这个政策??老师可以通俗易懂的讲解一下吗?谢谢
2022-08-02 14: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02 14:46

你好!下边是政策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实际工作中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写申请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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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1 追问 2022-08-02 14:46

衔接上题

衔接上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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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1 追问 2022-08-02 14:47

衔接上题中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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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02 14:48

你好!按当期进项税金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与销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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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1 追问 2022-08-02 14:48

要得,那上期留抵也不管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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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02 14:50

您好,是的,不管上期留底金额,只按当月认证抵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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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1 追问 2022-08-02 14:50

要得 谢谢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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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02 14:51

不客气欢迎下次提问满意请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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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1 追问 2022-08-02 14:57

老师 选择了加计抵减后,还可以用其他税率不?比如6%.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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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11 追问 2022-08-02 14:58

还是说选择了加计抵减36个月内不能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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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02 14:58

你好!真实业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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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边是政策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实际工作中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写申请才可以
2022-08-02
如果贵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有简易计税项目 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税控盘才会有3%的税率 也才能开出3%的建筑劳务发票哦
2023-01-02
同学 你好 你的理解没有问题
2023-01-02
您好 产成品成本=材料成本+进一步加工成本,也就是80+50
2021-05-28
同学你好,是的,你理解正确。
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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