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应收账款30 贷,工程结算30 小规模免增值税。 借,工程结算30 贷,主营业务收入年末确认收入 明细科目可以用,可以不用。 2,借,应收账款20 贷,工程结算20 借,工程结算2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公司是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我方(施工方)跟甲方合同结算没有规定时间,只是大概在合同里面写明完成到某个工序甲方验收,就开票结算。假如此工程合同总价是62万元(含税),工程完工验收后,假如前期工程款60万元(含税)已付、留有工程款的尾款2万元作为此项目质量保证金,等质保期到期,工程无质量问题才结算尾款2万。我方(施工方)开票结款。问题(1)假如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2.7.8开票含税30万元,如何确认收入,运用合同结算科目及二级明细科目价款结算、收入结转?增值税纳税义务什么时候发生,如何挂账?(2)假如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2.7.27工程完工验收开票20万元(含税),如何确认收入,运用合同结算科目及二级明细科目价款结算、收入结转?增值税纳税义务什么时候发生,如何挂账?
2X17年1月5日,甲公司与业主就A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工程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的含税工程造价为550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如获得鲁班奖,则额外奖励110万元(含税);工期为36个月,经甲公司测算,预计工程总成本为450000万元(不含税)。该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即修建地铁,且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施工期内,人工、材料、机器使用费因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时,按照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于竣工结算时执行;每季度执行一次工程结算,并于完工时进行竣工结算;每次验工计价扣除3%的质量保证金,每期验工计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除质保金外);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暂扣的质保金,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公司在工程结算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扣除质保金;质保金在收取款项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在开出发票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甲公司为组织施工成立一个项
2X17年1月5日,甲公司与业主就A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工程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的含税工程造价为550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9%),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如获得鲁班奖,则额外奖励110万元(含税);工期为36个月,经甲公司测算,预计工程总成本为450000万元(不含税)。该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即修建地铁,且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施工期内,人工、材料、机器使用费因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时,按照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于竣工结算时执行;每季度执行一次工程结算,并于完工时进行竣工结算;每次验工计价扣除3%的质量保证金,每期验工计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除质保金外);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暂扣的质保金,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公司在工程结算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扣除质保金;质保金在收取款项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在开出发票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甲公司为组织施工成立一个项
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按规划可建10幢总面积为28100平方米的建筑物。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锅炉房、收发室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该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以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出让金425万元(已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拆迁安司补偿费1000万元。(2)支付地质勘查、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程费2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1.5万元;支付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地下设施、管道等基础设施费76.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税额6.3万元。上述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土地开发完成后,将1#楼及锅炉房、收发室等工程发包给市建一公司,1#楼合同价款218万元(含增值税),工程完工结算前,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150万元。(4)锅炉房、收发室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39.67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6.4万元,增值税税额3.276万元。(5)1#楼工程
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按规划可建10幢总面积为28100平方米的建筑物。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锅炉房、收发室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该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以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出让金425万元(已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拆迁安司补偿费1000万元。(2)支付地质勘查、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程费2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1.5万元;支付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地下设施、管道等基础设施费76.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税额6.3万元。上述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土地开发完成后,将1#楼及锅炉房、收发室等工程发包给市建一公司,1#楼合同价款218万元(含增值税),工程完工结算前,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150万元。(4)锅炉房、收发室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39.67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6.4万元,增值税税额3.276万元。(5)1#楼工程
老师,你这个回复不对吧,虽然是小规模,但是也分普票和专票吧,
是的,专票就不免税 价税分离处理,确认增值税。
老师关于这个行业,能不能给我讲的仔细一点,收入怎么确认呀,你这个只是告诉我了分录,并不理解,麻烦你了。还有这个纳税义务是什么时候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