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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下个体户做销售商品的,查账征收的要做账,核定征收的不做账是吗?

2022-07-08 11: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7-08 11:25

同学你好 对的 核定征收的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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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61 追问 2022-07-08 11:28

老师,查账征收做账的话,我们是要开销售管材出去,但是没有采购发票回来,可以拿采购商品的收据和采购清单入账吗?有什么限制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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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08 11:34

这个需要有发票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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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61 追问 2022-07-08 11:57

那费用票的收据可以入账吗?是不是单张金额500元以下的收据可以入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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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08 12:01

同学你好 符合零星支出的要求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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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61 追问 2022-07-08 12:15

符合零星支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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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08 12:16

同学你好 零星开支是指企业发生的没有具体实物形态的费用开支,一般包括:搬运费、加工费、劳务费、修理费、化验费、产品试验费、技术检定费等等。 (一)零星开支借款审核的注意事项 企业内部各职能处室、部门所发生的有关零星开支项目,也应该按照规定办理备用金的借款。这种借款,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会计人员对零星开支借款人填制的借款单,都应按照借款程序规定的审核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借款单批准的用途和金额。签署批准借款金额,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二)零星开支报销审核的注意事项 收款人经办的零星开支业务任务完成后,应主动及时地将发票、收据等报销原始凭证,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连同报销单,送交财务部门办理零星开支的报销手续。 会计人员应对报销人所填写的报销单与送交的报销原始单据,根据报销程序规定的审核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零星开支的报销。 (三)对没有预先借款的零星开支报销 会计人员对没有预先借款的零星开支报销,应比照零星采购的办法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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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对的 核定征收的不做
2022-07-08
这个可以不用做账的
2022-08-01
同学你好 在电子税局里面查税种核定通知书
2022-03-18
和 一般企业建账是一样,你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定期定额实务中可以不用建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 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第十三条 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控收款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记录,可以视同经营收入账。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第十五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具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账簿设置、使用和保管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1-03-06
你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涉及的税收: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做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根据凭证登记账簿,出具财务报表。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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