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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哪些费用

2022-06-28 12: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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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12:53

同学,你好 你是问专项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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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55 追问 2022-06-28 12:55

全部 包含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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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6-28 12:56

同学,你好 (一)减除费用:1.税法直接规定的固定减除费用为每年60000元(折合每月5000元),没有弹性空间; (二)专项扣除: 1.专项扣除费用包括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即所谓的"三险一金"."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无需负担,所以不包含在内; 2.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等一些数额较小的补贴,也属于专项扣除,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只是这些补贴数额较小,大家也不太重视; 3.税法还规定,专项扣除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缴纳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实际上这个规定有些多余,因为税法已明文规定专项减除费用为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都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而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等,都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等的范畴. (三)专项附加扣除: 1.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个项目,这个范围是明确的、相对固定的; 2.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初步考虑将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 3.具体扣除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配套文件予以明确.据有关消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原则有三项,一是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二是个人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无需等待年终汇算清缴时再扣除;三是未扣专项附加扣除的,年终汇算清缴时可以退税.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则是为将来出现的、必要的扣除项目留下法律空间; 2.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此款规定,即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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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你是问专项扣除吗?
2022-06-28
你好,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规定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A、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B、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C、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3.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包括: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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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常见的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有:差旅费,福利费(工资14%以内),办公费,加油费,电话费,招待费(限额计算)等
2023-11-29
你好,(1)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4)各种赞助支出。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7)用于个人的家庭的支出。 (8)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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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包含专项 同学,你好 (一)减除费用:1.税法直接规定的固定减除费用为每年60000元(折合每月5000元),没有弹性空间; (二)专项扣除: 1.专项扣除费用包括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即所谓的"三险一金"."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无需负担,所以不包含在内; 2.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等一些数额较小的补贴,也属于专项扣除,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只是这些补贴数额较小,大家也不太重视; 3.税法还规定,专项扣除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缴纳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实际上这个规定有些多余,因为税法已明文规定专项减除费用为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都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而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等,都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等的范畴. (三)专项附加扣除: 1.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个项目,这个范围是明确的、相对固定的; 2.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初步考虑将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 3.具体扣除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配套文件予以明确.据有关消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原则有三项,一是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二是个人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无需等待年终汇算清缴时再扣除;三是未扣专项附加扣除的,年终汇算清缴时可以退税. (四)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则是为将来出现的、必要的扣除项目留下法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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