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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 四川某地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他们都是独立核算的 法人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为 原料进行酿造,A企业每年要向B企业销售1.5亿元,计 5000万公斤的粮食白酒。B企业以A企业生产的粮食白酒 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药酒销售额为2.5亿元。经营过 程中,B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 产。此时B企业欠A企业货款5000万元。经评估,B企业 的资产恰好为5000万元。已知,粮食类白酒的消费税税率 20%,定额税率0.5元/斤。目前有两种纳税方式,一种是 A、B两企业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进行缴纳消费税款,一种 是以购并的形式,按照原材料加工的方式进行缴纳税款。 请问从消费税纳税筹划的角度考虑该选择哪种方案?

2022-06-25 11: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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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5 12:21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 A厂应纳消费税TA=20000×20%+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TB=25000×10%=225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225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TA*=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11500-2500=9000(万元) 结论: 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缴纳消费税9000万元,增值税3400万元。合并后税款的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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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 A厂应纳消费税TA=20000×20%+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TB=25000×10%=2250(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225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TA*=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11500-2500=9000(万元) 结论: 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该缴纳消费税9000万元,增值税3400万元。合并后税款的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
2022-06-25
你好,计算较多,算好发给你
2021-12-22
同学你好 计算业务什么
2022-12-22
业务1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是 (226+58.5)/1.13*20%+80*2000*0.5/10000=58.35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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