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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企业日常经营跟自然人购买货物、劳务或接受服务,发生零星支出在500元以下,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可以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老师,请问金额一定要求是500吗?超出500行吗?比如600?

2022-06-24 14: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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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4:42

你好!是的。是要500以下。而且很多时候,税务局还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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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013 追问 2022-06-24 14:52

老师,公司跟个体工商户签订居间合同,个体户税局代开咨询费发票结算,但是个体户未开具对公账户,居间费是结算到个体户经营者名下个人账户。这样的话发票流跟收款方是不一致的,这样是否可行?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这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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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6-24 15:13

你好!个体户一般是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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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是要500以下。而且很多时候,税务局还不认可
2022-06-24
对的,意思是只要500元以内的扣除才不需要发票的。
2024-10-28
你好,500元以下的按你发的规定执行,主要是让对方开收据,所得税前扣除
2024-11-02
您好,根据题目,是不包含的
2021-06-02
您好,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并且太多的这种也不好。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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