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公司在我国逃避所得税=100*15%=15万元 (2)采用转移定价后A公司的利润增加=100%2B(100-100*15%)/2-(200-200*15%)/2=57.5
A公司于2x20年6月30日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B公司当日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差额为一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产生,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当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假设利润均匀实现),取得股权至年末,B公司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0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A、B公司在合并前没有关联方关系,假定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A、B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期末编制的合并报表中抵销的B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A.2435万元 B.2480万元 C.2500万元 D.2335万元
(5)当年向境内关联方借款75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货款利率为6%),实际支付利息52.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25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项交易符合独立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6)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公司(我国与A、B两国己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两个分公司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A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取得对B公司投资。B公司当日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差额为一项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当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假设利润均匀实现),取得股权至年末,B公司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0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A、B公司在合并前没有关联方关系,假定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A、B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期末编制的合并报表中抵销的B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20年1月1日,A公司以6300万元现金作为对价从非关联方购入B公司股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并取得控制权。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0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A公司合并公司在合并前后未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当日起,主导B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202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B公司当期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180万元,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B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20万元,B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增加其它所有者权益变动为100万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1年1月1日,B公司向非关联方C公司定向增发新股,增资250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20%,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影响
2020年1月1日,A公司以6300万元现金作为对价从非关联方购入B公司股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并取得控制权。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A公司合并公司在合并前后未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当日起,主导B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202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B公司当期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180万元,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B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20万元,B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增加其它所有者权益变动为100万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2021年3月1日,B公司向非关联方C公司定向增发新股,增资250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20%,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