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原文是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3058/content.html 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话 是可以缓交税额(不是免) 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目前的资金压力
老师,请的临时工人,对方开过来的劳务费发票我要怎么入账,然后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像下面图片里的文字是什么意思啊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2〕2号文件是什么意思?
老师,图片中国家税务2022年2月号文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19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 2022年第2号 老师 看下这个文件,和山东有关系么
老师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请问这个退个人所得税是指什么时候交的个税啊?谢谢!
你好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们买管家婆的软件花了7万元,当时对方开了软件商品的票过来,现在我们将一个模块卖回给对方,对方法人私账转到我们法人私账上,这笔款现在对方要发票我们要怎么处理!
去年签了一年的律师费,付了一部分,已经摊销完了,现在剩下5个月没有付款 是不是也不能做账,要等付款了,才能做
老师您好,单位有位职工24年全年收入68033.51元,已预缴个税65.91元,那么今年个税汇缴时还用补税吗?不是年薪不超12万不用交税吗?
老师,您好。参加国外发明展,购置的奖牌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具体什么科目呢
老师。请问下,我们的应收账款的明细账,应收账款的借方有一个-5000是啥意思
老师,生产企业,买的镀锌管做了个架子,计入什么科目?
请问科研项目付的劳务费分录怎么做?
老师,您好!真题5的正确答案是AD,请问B选项为什么不选呢?
老师,意思是老板如果之前没有从公司借钱,没有计过其他应收款,如果他拿发票来报销就计入其他应付款是吗?对于老板和公司的往来可以只用一个往来科目吗?比如他一般是先从公司拿钱就报销也冲减其他应收款,比如公司一般都是找他借钱,他报销也走其他应付款
老师,去年药品有生虫,做了库存盘点报损,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0万,贷:库存商品10万,然后借:营业外支出10万,贷:待处理财产损益10万,我现在今年要把这个分录冲掉,恢复库存,然后低价销售,分录怎么做,怎么冲
老师,你这个链接我打不开,你能直接发一下文件内容么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2-28 打印本页 字体:【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一)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三)前款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四)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三、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