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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特夫妇所在国实行分遗产税制,税率为40%。怀特夫妇了解到,根据遗产税规定,住所在本国境内的夫妇继承的遗产不需要缴纳遗产税。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他们计划分别订立一份遗嘱,如果自己先去世,就将全部共同财产留给对方,待对方去世后,再将全部的财产留给他们唯一的女儿(已成年)。这对夫妇目前拥有200万元的共同财产,每人的遗产预计为100万元。但当他们就以上的计划咨询律师时,律师却否定了他们的方案。原因是,其所在国家实行分遗产税制,且继承人可以享受80万元的免征额,只有超过免征额的部分适用40%的比例税率。这样,当他们20岁的女儿继承这200万元的遗产时,需要缴纳巨额的遗产税。1.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总体来看,遗产税制度大体可分为哪几种类型,请分别加以解释。2.分析怀特夫妇的方案,计算需要缴纳的遗产税金额。3.请为怀特夫妇进行税收筹划。4.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2022-05-27 09:2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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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2:39

(一)总遗产税制 总遗产税制是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净额课征的一种遗产税。在遗产处理程序上表现为“先税后分”,课税主体单一,税制简单。具有征管便利,征收成本低,税源易控制等优点。但由于该税制不考虑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以及各继承人的现实情况,因而税负分配有失公平合理。目前,采取总遗产税制的国家有英国、美国、新加坡等。 (二)分遗产税制 分遗产税制又称继承税制,它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对遗产继承人或遗产受赠人就其分得的那一部分遗产净值课征的一种遗产税。在遗产处理程序上表现为“先分后税”。这种遗产税制充分考虑了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和继承人的现实情况,税负分配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具有公平合理的优点。但该税制设计复杂,征管成本高,不利于控制税源,容易造成偷税、漏税。采取分遗产税制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日本等。 (三)混合遗产税制 混合遗产税制,就是先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被继承人所留遗产总价值扣除债务、丧葬费用等项目后的净值课征一道总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对各继承人就其获得的继承份额课征一道继承税,即将总遗产税制和分遗产税制综合起来。在遗产处理程序上表现为“先税后分再税”。混合遗产税制兼具了总遗产税制和分遗产税制二者的优点,但由于该税制将一种税收分为两道程序加以课征,因而税制十分复杂,征收成本最高,且易造成重复征税,不符合税收效率原则。采用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有意大利、加拿大、伊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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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5-27 12:40

2,(200-80)×税率 3,虽然可以继承,但是整体还是属于收益,根据税收需要进行纳税为社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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