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企业所得税应该是这样计算的 残保金跟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不一样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12个月人数相加除以12),结果须为整数。是否四舍五入由单位自行决定。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老师,这个在职人数假如不满一年不能算吗,上面什么意思啊
老师,公司是21年3月成立的, 3月是2个职工 4月是2个职工 5月是6个职工 6月是8个职工 7月是8个职工 8月是8个职工 9月是9个职工 10月是8个职工 11月是8个职工 12月是8个职工 残保金的全年在职职工人数为 =(2+2+6+8+8+8+8+8+8+8)/10 =6.6,四舍五入为7个职工 汇算清缴的全年在职平均人数为 =(第一季度平均人数2+第二季度平均人数5+第三季度平均人数8+第四季度平均人数8)/4 =5.75,四舍五入为6个职工 那这样两个模块的人数就不一致了的呢,怎么解决呢?
1.我们是小规模纳税公司,员工6月1日入职,工资7月25日发放,税务平台财务报表中支付职工的现金就在7月1-9月30日之间申报,同时三季度申报的员工工资是6月7月和8月的工资,还是6月7月,8月,9月的工资? 2.那对应员工6月个税及保险也在7月1-9月30日之间申报吗? 3.7月1日至9月30日的三季度税费申报是申报员工6月7月,8月的个税和社保还是6月7月8月9月的个税和保险 ?
老师。请问一下像这种中途成立的公司申报残保金年报。上年在职职工人数8-12月,每个月2人。10➗5 人数2人咯?遇到其他中途成立的公司。也是这样算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是嘛
老师请问下22年残保上年职工人数指22.12月最后一个月的人数吗?还是22年平均人数? 22年我们人数就8-11月人数为31人,其他月人数均小于30
我在会计问这边,查到老师们都说残保金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全年在职人数应该是一致的,我按照这样的算法是不一致的,就不懂咋办
那您按照我发给您的公式计算 残保金 每个地区可能会有点差异的 地方性的
老师,残保金不是应该按照 全年每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个月, 这样的公式来计算人数的吗
残保金按照您上面方式计算 但是汇算清缴的不是的
老师,我汇算清缴是按照四季度的各季平均值之和÷4,是对的,然后残保金和汇算清缴两个算出来的数据是不一样的,一个是7个人,一个是6个人,想问这样不一致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没事的 因为口径不一样 有差异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