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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打算在外地设立了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请问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怎么预交和汇算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第四条提到新设立的当年不能就地分摊企业所得,请问这句话啥意思?

2022-05-07 12: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5-07 12:31

同学你好 意思就是让你们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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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560 追问 2022-05-07 12:32

老师,我不理解的是,这个管理办法中提到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就地预缴,统一汇算,为什么又会提到就地分摊,这个分摊的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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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5-07 12:42

同学你好 说的是当年不能就地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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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560 追问 2022-05-07 12:43

意思是不是如果我是新设的分公司,今年就不在分公司所在地预缴所得税,全部由总公司预缴,第二年的时候我在分公司所在地预缴,然后年度总公司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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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5-07 12:48

同学你好 对的 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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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意思就是让你们汇总申报
2022-05-07
你好 意思是一般情况下实行汇总纳税,由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是“跨省市总分机构”及“二级分公司”时,需要遵循“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
2021-03-07
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算清缴这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除非当地有政策要求所得税在当地缴,不过一般下行法是不能违背上行法的
2022-05-16
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依据上述政策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虽然分公司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但有销售人员在当地开展业务,意味着存在经营活动并可能产生增值税等纳税义务,不符合“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这一条件。 目前没有明确的其他政策或案例支持这种情况可以不就地预缴
2024-07-08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只是不缴纳,但是还是要在你的电子税务局里边进行确认的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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