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分摊给深圳公司的税款,由总公司缴纳即可
老师,我们公司现在做了跨区域迁出,从深圳迁到东莞,深圳这个边注销了税务和银行,但是有保留未认证的进项发票,东莞这边税务已经注册好了,统一社会代码没有变,之前还有一部分货款没有收完,也有一部分发票没有开具,那么现在我的账要怎么做,之前的账套还能用吗?
总公司在东莞,分别在深圳和北京设立了分公司。2021年10月注销了深圳分公司,2022年4月在总公司税局进行了备案,现在总公司在做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摊表上还有深圳分公司的分摊数,但深圳分公司已经注销了,请问怎么处理?谢谢!
一家服装销售企业,有一家总公司在广州,底下有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三家分公司,,总公司作为对外客户签合同和收款,,分公司销售时收钱直接进广州总公司账户,,但是分公司商场销售服装面对个人,有时需要开发票,以分公司的名义开,所有的流水都是进总公司,,现在问题分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需要怎么做账,是否需要单独做账报税,总公司这账务又应该怎么处理,怎么进行日常的做账报税
老师,我公司有两名股东:大股东占65%,小股东占35%.大股东在上海成立公司,占股1%,是法定代表人;深圳公司占股99%(大股东在深圳公司占股10%)。大股东从2021年5月一2025年3月从我公司陆续转账到上海公司累计400.4万元,用于上海公司日常经营,发工资、报销、交社保、交租金等日常开销。现在上海公司要注销了,资不抵债,无力偿还我公司的400.4万元。请问我公司现在如果想做税前扣除,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老师,网上申报表会自动显示深圳分公司要交的税款,合并不到总公司缴纳,有处理办法吗
如果提示了,这个要去前台处理~你自己弄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