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你能证明你是独生子女的话; 是可以按 每年2000元标准扣除的; 可以的
同事今年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费用,一直没有扣掉,她自己也没有进行填写,我可以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替她填入相关金额吗?这个房贷是1000每个月对吗?那家里的老人是怎么算呢?一个60岁以上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就是1000吗?那两个老人呢?也是1000?如果不是独生子女,也是最多500?
你好,我这边单位承诺给我的工资是税后35w(未扣除五险二金),我计算了下,每年实际到手的工资,也差不多这个数值。那么问题来了,我在个税系统申报的时候,申请了专项附加免除个税,一共有两个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好像一共可以减免48000元,可是个税系统并没有给我退费呀。请问我这种情况,个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这样的话,我不申请个税的专项附加免除,岂不是没有区别吗?或者说,别的同事如果税前年薪是35w,那么他申请专项附加个税免除后,实际所得收入,是不是和我一样?谢谢!
你好,我这边单位承诺给我的工资是税后35w(未扣除五险二金),我计算了下,每年实际到手的工资,也差不多这个数值。那么问题来了,我在个税系统申报的时候,申请了专项附加免除个税,一共有两个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好像一共可以减免48000元,可是个税系统并没有给我退费呀。请问我这种情况,个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这样的话,我不申请个税的专项附加免除,岂不是没有区别吗?或者说,别的同事如果税前年薪是35w,那么他申请专项附加个税免除后,实际所得收入,是不是和我一样?谢谢!
老师,下面这种情况那个个税专项扣除怎么填呢?家里有个弟弟,但是已经去世了,申请到时候能否选择独生子女项次,而且老人也去世了一位,还是可以直接申请每月2000元的专项扣除金额吗?
(20分阅读理解公司总经理林总2021年税前工资薪金收入300000元,兼任A公司独立董事收入20000元,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为40000元;林太太任职于一家早教机构,2021年税前工资薪金收入为260000元,出版早教绘本取得稿酬收入12000元,全年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为30000元。2021年其家庭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如下:(1)林总有一兄弟,父亲年龄65周岁,母亲年龄59周岁,身体康健,与其兄弟约定平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林太太为家中独生女,父亲年龄64周岁,母亲59周岁,身体康健。(3)林总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今年5周岁,上幼儿园,女儿刚满一周岁。(4)林总夫妇在北京没有住房,每月支付房屋租金5000元。(5)林太太去年开始自行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年保费支出3600元。(6)林太太于今年5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请结合上述情况,对林总家庭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目前有两种筹划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
老师,季度申报主表时打开第11栏已填写了很大金额,不是本季度实际销售额,如果申报还用把这个金额改成实际金额吗?
初会报完名,交完费,发现电子邮件错了个数字,有事吗
初级会计缴费成功后发现学历和学位信息没有填,有影响吗
新开业公司资产总额为0,税务申报不能通过要怎么处理
老师好!请教老师,2021年的银行的贷款收入,三年后套用桂惠贷政策获得财政贴息,为什么银行还要再向企业开具贷款服务发票?因为企业第一笔贷款利息都没有变动。这样,企业的这张费用发票对应哪一笔利息支出?
老师问一下,小规模季报时,报增值税申报表里销售收入按照开发票1%计算写还是按照3%写
2500斤除百分之二十的损耗是多少
我们公司是供货方,购买方以信用证贷款从银行直接支付给我们大部分货款后,银行给我们来了一张利息发票,贷款方不是我们,这合理吗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可收回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6)编制2×23年6月30日甲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的可回收金额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4)计算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为该投房地产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甲公司确认租金、计提折旧和计提减值的会计分录。(S)编制23年1月1日甲公司变更投房计量模式的分录
那像这种弟弟去世了,只有一个子女的,算不算独生子女的呢
你好; 《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满足这个就可以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