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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与永达公可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实木餐桌200件给永达公司,合同注明不含税售价为每件38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提供给永达公司的商业折扣为10%.个打折扣合同总价(不含税)为760000元,折扣后不含税总价为684000元,增值税金数为88920元,(销售合同中,商品价款与増值税税款分别列示)。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已将销售款与折扣款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中。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按含税价。公司已于当日将商品发出,永达公司已验收入库。

2022-04-0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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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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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5 20:16

借应收账款772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68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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