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甲公司处理, 借:应付账款 452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 (400*9%)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16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贷:库存商品 350 乙公司处理, 借:库存商品 38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 坏账准备 22 投资收益 10 (452-22-420) 贷:应收账款 452
2019年1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452万元。2020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生产的商品抵偿欠款。当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420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品市价(不含增值税)为400万元。抵债商品于2020年9月20日转让完毕,乙公司将受让的商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品成本为350万元。乙公司已为该项债权计提了22万元坏账准备。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9%,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别作出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2×19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113万元。2×20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生产的商吧抵偿欠款。2×20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市价(不含增值税)为90万元,账面价值100,暂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抵债资产于2×20年9月20日转让完毕。乙公司将受让的商品作为低值易耗四核算。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该项债务的账面价值仍为113万元。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该项债务已提坏账10万,9月20日公允价值价值90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项交易中商品的计税价格为9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分别作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2×19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113万元。2×20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生产的商吧抵偿欠款。2×20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市价(不含增值税)为90万元,账面价值100,暂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抵债资产于2×20年9月20日转让完毕。乙公司将受让的商品作为低值易耗四核算。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该项债务的账面价值仍为113万元。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该项债务已提坏账10万,9月20日公允价值价值90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项交易中商品的计税价格为9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分别作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2×19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113万元。2×20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生产的商吧抵偿欠款。2×20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四市价(不含增值税)为90万元,账面价值100,暂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抵债资产于2×20年9月20日转让完毕。乙公司将受让的商品作为低值易耗田核算。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该项债务的账面价值仍为113万元。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该项债务已提坏账10万,9月20日公允价值价值90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项交易中商品的计税价格为9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分别作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2×19年11月5日,甲公司向二公司賒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234万元。2x20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食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生产的商品抵供欠款。当日。该债杈的公允价值为210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品市价(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抵债资市开2×20年9月20日转让完毕,乙公司发生商品运输费用1.5万元。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項债权。2x20年9月z0日,二公司对该债权已计提坏账准畜19万元•二公司将受让的商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甲公司以推金成本计量该项债苏。2×20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品成本为170万元。当日,该项债务的账面价值仍为234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项交易中商品计税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