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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建筑公司,三个股东,其中一个是大人,另外两个股东各自承揽项目使用公司资质。股东负责自己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付款途径是以个人名字转给公司公户,或者个人私下对个人,然后再转入公户,去对公缴纳社保。这样就形成了其他应付款个人。这个有什么方法做到没有其他应付款挂上

2022-04-02 12: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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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12:28

同学你好 你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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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你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就可以
2022-04-02
您好,真实业务不需要规避
2022-04-02
你好,那就从对公账户走的呢,本来缴纳社保就是一个合法合理的事情
2022-03-15
那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以分公司或者是建筑公司作为主体直接去交社保啊,你不用一个个人账户来进行归集,这个社保的资金啊。
2022-03-15
你好,学员,这个挂往来是正常的没事的,如果觉得金额很大的话,可以转到实收资本的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202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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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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