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能举例说明吗?以前用过该政策吗?

2022-03-22 13: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3-22 14:19

你好同学,增量留抵退税是退政策执行期间增加的符合规定的进项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增量留抵退税是退政策执行期间增加的符合规定的进项税
2022-03-22
您好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2022-03-22
目前大规模的退税基本上都是增量留底,比如你前几个月有进项留底,存量留底是目前账目留底金额跟2019年3月与当时的留底相比!
2022-04-22
你好 某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10万元,4月、5月、6月、7月、8月、9月留抵税额分别为20万、35万、15万、30万、45万元、70万元,同时符合留抵退税要求的其他四项条件。2019年4月-9月已抵扣进项税金为150万元,其中专用发票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5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对应进项税额为15万元。 【解析】 该企业符合留抵退税的相关条件,10月纳税申报期内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70-10=60万元 进项构成比例=135/150*100%=90%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60×90%×60%=32.4万元 企业可以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时可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32.4万元。
2021-06-16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73766/content.html 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
2022-04-2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