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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和A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用于A公司办基站,合同约定场所租赁发票开具A公司名称,而场地耗用的转供电发票开具的是B公司,因为物业电费也是代收代缴的,请问这种情况物业公司要怎么账务处理?能否开具B公司电费发票?

2022-01-20 19:5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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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20:04

这个问题我刚才好像是跟你说过的啊。你们这么代收代缴处理话,有一定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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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刚才好像是跟你说过的啊。你们这么代收代缴处理话,有一定税收风险。
2022-01-20
按规定要开票结算,不能做代收代付的
2022-01-20
这个按其他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开普票,税率9%
2023-11-23
可以的,这是一种常见的代理支付方式。物业公司A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给客户C(即抬头为C公司)开具相应发票。关键是费用需真实发生,且信息准确无误。
2024-10-18
当然可以,公司A和公司B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费用分摊。具体操作上,公司A需要与公司B签订费用分摊协议,明确分摊的费用种类和比例。然后,公司A在支付完这些费用后,可以根据协议向公司B收取相应的分摊费用。这样处理既合理又符合财务规范。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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