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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当中提到一条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但是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又提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和不超过300万均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请问这个30万和100万,是否已矛盾?如果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已经不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了,为什么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谢谢老师

2022-01-12 04: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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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04:57

您好,这个不超过300万都是可以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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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不超过300万都是可以享受的
2022-01-12
超过300万的,全部按照25%来交,400万乘以25% 第一季度200万,第二个季度350万,第一个季度按照200万乘以5% 第二季度350*25%-200*5%
2024-03-10
同学您好,小微企业享受的是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而言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且针对的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024-01-16
你好,选择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
2023-11-13
你好!这个优惠政策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一个年度的,去年超了,今年不超,还能享受这个政策的。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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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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