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因购买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不动产交付手续的,以合同约定的最迟交房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以确认100套收入。
我们是商管公司,是区管委会旗下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承接区内一些房产的租赁,自己没有房产,其他公司管理房产,出租给商家还有一些公司员工短租,会收取租赁费,公摊能耗,给商家的一签签几年的合同,前几年免租金,后面几年打折收,每年折扣不同,单位要求我们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成本,收入和支出匹配 问题1对于上述业务,收租金,房产不是自己的,这个算啥服务,用哪个税率?公摊能耗尼,用哪个,收取的水电费用哪个?分别开具啥明目发票 问题2对于收取租金的,有的开票,有的不开票,租金一般一次会交一段时间的,有短租,有1,2年的,还有好几年的,收取得租金啥时候交增值税?啥时候交企业所得税?不管开不开票,好几年的那种前几年免租是不是就收入为0,要求收入成本匹配,收入我要分批确认吗?增值税一次交了,但是收入按合同期间来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吗? 问题三成本这块,房产拥有者会一段时间给个成本明细,他给我们200.套,我们就签200套的合同,实际租出100套,那么成本我就分摊了,其实收入和成本不匹配 问题四合同确定了,收入和成本的,但是既没开票也没收到票,我估怎么入账?票来了怎么做
#提问#请问老师房地产自己的物业小区,从7月份住户入住开始交物管费至九月底30多万,原存在私户,现在往公户转,做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赵,贷预收账款-物管费,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赵,把30万分12个月确认收入,每个月大约2万多,月不超10万,季不超30万不交增值税,但公司这几个月成本费用票据很少, 每个月只有6600元外聘保安费,因为工资及其他这几个月都从房地产总公司走账,这样的话就会产生所得税,老板说不要出税钱,请老师指导,是不是不要都转公户,根据成本费少转公户些还是30万都转公户少确认收入呢?还有预收账款长期有会影响其他吗?谢谢
老师你好,我家是供热企业,我想问一下:问题一,供暖期已开始供暖,但开发商未交热费,我方增值税如何缴纳确认收入? 问题二,符合报停条件的空置房报停不供暖,我方只收取30%余热费,这部分收入我是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吗?是主营还是其他收入?谢谢老师
老师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厂房出租合同期开始是7月份开始的,我是按季度开房租发票确认收入(平常销售收入和房租收入都在30万以下,都是免增值税的),按季度计提厂房折旧和土地摊销的。 然而这个季度销售货物的收入就超过了30万,代开了专票,已交了增值税。我想请问可以把这个季度的房租收入发票放到下季度一起开吗?如果下季度的收入不超过30万的话,那就想当于这个季度和明年第一季度的房租收入的增值税都免了。可如果这样的话,那我这个季度应计提的厂房折旧和土地摊销也可以一起放到明年的第一季度吗? 我主要是想把成本和收入放在同一期。谢谢!
老师: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自2018年4月拿地12月开盘,共开发41栋楼,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交房,后来因疫情原因后面签的合同又改为8月31日,7月又因洪水原因再一次改为10月31日,最后在12月31日才拿到32栋楼的单体竣工验收报告,准备这32栋楼元旦后先并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并交房,请问老师:1、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2、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收入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请老师给详细解答,谢谢
老师,请问新公司就一个人出资,但弄新公司开业登记信息,跳出图片这个提示,怎么解决呀?
老师 员工交社保的流程有吗?
经营所得,先报b没报a。作废不了咋办。一直说失败
劳务派遣单位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受丙企业委托加工20吨粮食白酒,双方约定由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甲酒厂同类产品售价为2.75万元/吨。 老师,这个要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有同类售价的是怎么计算呀?
两个年度的销售额、广告费、毛利额需要用折线图表做出来 ,我想咨询一下, 这两个年度各三条折线图 可以在一个折线图表做出来吗?1-12月的
老师,企业的在建工程科目,应该是厂房维修的项目,如何做账务调整?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小于30万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要交吗
我们公司需要开一张3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供应商。需要先支付100万的保证金给银行,那支付保证金给银行这一笔分录应该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下就是员工付款申请书的金额写错了,然后我按那个金额报销了,结果发现多转了¥30,现在他退回来了,但是单子是错的,我单子能改吗?我现在要怎么做呢?1月份的
不动产没移交也确认收入,不是违反了收入确认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4号准则的规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种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商品使用并从中获益,结合房地产项目的实际情况,由于施行的是房屋预售制度,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与实际交付给客户中间间隔时间较长,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客户并没有取得房屋使用权,也不能从未交付的房屋中获益,因此,房地产项目控制权转移的标志是交房,交房之前房屋控制权在开发企业,交房之后控制权在客户,并且只有通过客户验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才算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 按照最新的收入准则和上面的处理原则确实有矛盾,我之前发给你的也是摘自税务部门的相关回复文件,如果是开发商原因造成的未交付,以实际交付确认收入,如果是业主原因,以合同约定的最晚交付时间为准,即认为到了合同约定日自动视为交付,但实际并没有交付,这种情况所以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看怎么处理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