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你好,我家是供热企业,我想问一下:问题一,供暖期已开始供暖,但开发商未交热费,我方增值税如何缴纳确认收入? 问题二,符合报停条件的空置房报停不供暖,我方只收取30%余热费,这部分收入我是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吗?是主营还是其他收入?谢谢老师

2020-10-29 14: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29 15:28

同学你好 按照开票来确认收入就行了 2.是的,这个按照主营业务收入来就行了

头像
快账用户3545 追问 2020-10-29 15:29

有的开发商两三年都不开票,收入一直不确认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9 15:31

那就按照实际收入来确认哦

头像
快账用户3545 追问 2020-10-29 15:33

我是这样考虑的,不知道对不对,供暖企业一个供暖期6个月,收的取暖费我按6个月分摊确认的收入,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9 15:38

可以,分摊收入就行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