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你在合同里面写明货物的金额是多少,然后安装金额是多少就可以了
投资33万,收入11万,费用40万,盈亏怎么算
某企业生产D产品,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料。月初加本月生产费用:原材料37800元,工资14208元,制造费用10248元。本月完工130件,月末在产品50件,完工程度为36%。要求,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计算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费用,具体计算要求如下;(1)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2)计算原材料的分配率、完工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和在产品的原材料成本;(3)计算直接人工的分配率、亮工产品的直接人工成木和在产品的直接人工成本;(4)计算制造费用的分配率、完工产品的制造费用成本和在产品的制造费用成本;(5)完工产品的成本和在产品的成本
1月5号从银行借的款项50000元,期限1个月,年利率6%,利息本月底支付,-|||-所借得的款项存入银行
兰花公司生产B产品,单位产品标准材料成本为800元,其中材料标准用量为40千克,材料标准价格为20元,实际材料成本为648元,其中,单位材料用量为36千克,实际材料价格为18元。要求:(1)计算兰花公司B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差异;(2)计算B产品直接材料价格差异、直接材料用量差异。
投资款330000元,收入114258元,费用421944元,盈亏多少
19.2023年12月31日,欣然公司于A公司签订协议,将自用的办公楼出租给A公司,租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1000万元,2021难1月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2023月12月31日到期。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10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每年年末均收到租金。请编制转换日转换房地产的有关分录。
19.2023年12月31日,欣然公司于A公司签订协议,将自用的办公楼出租给A公司,租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1000万元,2021难1月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2023月12月31日到期。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10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每年年末均收到租金。请编制转换日转换房地产的有关分录。
中国居民郑某2023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190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全个人缴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郑某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郑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贷款利息;郑某为独生子女,其独生子正就读大学三年级;郑某父母均已经年过60岁。郑某夫妇约定由郑某扣除货款和子女教育费。计算郑某2023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0万元(所提盈余公积均已指定用途)。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2022年计划增加投资,所需资金为1200万元。要求:(1)在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政策,计算2021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和需要外部筹集的资金额;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计算该公司的股利支付率和2021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若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自有资金占40%,借入资金占60%,在保持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剩余股利政策,计算该公司2023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和需要从外部借入的资金额。比较说明以上几种股利分配政策的优缺点。
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0万元(所提盈余公积均已指定用途)。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2022年计划增加投资,所需资金为1200万元。要求:(1)在不考虑目标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执行固定股利政策,计算2021年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和需要外部筹集的资金额;
兼营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一项销售行为中有销售两种以上不同税率的服务或销售两种以上不同税率的货物的行为,例如,既有设计资质也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有设计服务(6%的增值税税率)和建筑服务(11%的增值税税率),就是兼营行为,分别纳税,而不是混合销售行为。二是发生两项以上的销售行为,每项销售行为之间就是兼营行为。例如,某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与设备购买方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只发生销售设备的行为,而没有对其销售的设备提供安装收费。但是该设备厂家为购买其设备的客户提供了安装该客户从别的厂家购买的设备,签订一份安装合同,则该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就是发生了兼营
有人说真正的兼营行为是这个,你那是同一批,说到底还是混合销售缴13%税率。
实践中如何判断“一项销售行为”还是“两项销售行为”,一般是以签订一份合同就认定为“一项销售行为”,签订两份合同就叫“两项销售行为”,如果一份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的价格,也认定为一份销售合同,就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那我们是一份合同,不太好。
你要判断你这个安装是否是这个工程所必须的,是否只有你们能做的?
如果是的话,他就是一项单独的安装服务
而不是销售附带的
安装是我们卖给客户风管,然后提供安装服务或工程服务,肯定是这个工程必须的不安装你怎么用。还有风管安装是我司提供的附带服务
如果是安装附带的,那你就只能按13%开票
有文件依据吗
你要判断你这个安装是否是这个工程所必须的,是否只有你们能做的?什么意思,不太懂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