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某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发生如下业(10)12日购入年利率为3%的一年期国1000元,转账支付,(11)15日经营部门销售一批经营产品给M公司,货已经发出,价款5000(13)17日购入经营用材料乙一批,价值4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00(14)18日领用甲材料用于事业活动,根据领料单,领用材料1000元0(15)20日支付电话8000元,银行转(16)21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事业设备一台,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2000元,发生相关运费4000元,有关款项通过财政直接支付。(18)25日按批准的借款计划,向工行借入一笔期限为6个月,利率为5%的借款220000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19)27日为单位经营部门支付电费3000元银行转账支付(20)计提本月工资,应向职工发放基本工资30万元,应为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6万元住房公积全9万元,另外职工个人应负让会保险象为2.4万元。住房公积全9万元,同时代扣个2万元21)28日,取得上级单位无偿调入的设备一台设备不需要安装。调拨单显示该设备价值28000元22)31日注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