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间人有没有收费?如果没有收费,义务介绍的话,你们没有参与,就不算
有两笔购货合同,金额为79000元跟32000元,货我已经订购了,货款也已经打给对方了,但是发票没让对方公司开。我的销货合同对应的分别是119500元跟53000元,目前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我能不能先给客户把发票开了(普票),等转为一般纳税人再让供应商开进货发票进来(增值税专用发票13%),操作上有什么问题吗,这样的话能不能这样操作呀
请问 我作为中间人 下游客户直接把货款转给上游供货商 税票也由上游供货商开给下游客户 我只相当于一个中间人 三者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请问这样算违规吗 因为下游客户一直欠款 催款的时候 说是我们违规 不能这样操作 请问这样算作违规吗
1 .做物流仓储的快递公司(三方公司),因为存货和快递物件都是客户的,那么快递单(收货人一般不做签字)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吗?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说是快递单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但是又说收货单、送货单可以做原始凭证,这两个有区别吗?目前生活中的快递件比较多,如果是且需要入账作为会计资料,那么回收成本似乎过高了,有没有替代方案? 2 .快递公司的部分客户是个人,不具备签订合同(报价单)和开具发票的能力,收款入账时,因为没有合同和发票,这时候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3 .企业每个月与下游供应商(非银行机构)的对账单(订单号+费用构成),是原始凭证吗? 4 .如果做跨境业务,境内公司给下游供应商(在境外)使用外币付款,那么下游供应商是开具外币发票,还是开本币发票?还是两种发票都需要开具?
下午好,有个财务疑问需要请教: 我目前制作了一个建材服务平台。为了给商场的品牌之间相互带订单,增加收益,有如下几个设计到公账的资金的进出,我不清楚是否能合理规避掉企业所得税。 1.每个商场的商户会往平台充值作为备用金,钱直接到平台的微信商户,我们会提现到公司公账上,这个用剩的钱本质上还是商户的,不属于我们。此时如果商户操作提现,我们就会把公账上的钱打款给他私人账户。 2.平台有一系列的操作,商家下面的销售会不断的拿到带单的佣金,也就是扣除商家在平台上充值得来的积分,销售拿到积分可以当作现金提现。此时,我们就会操作公账把钱转给销售的私人账户。 这个过程会产生企业所得税吗,如何合理规避呢
想请教一个科目的问题,我公司是贸易商,当有客户在网上看中我们商品的时候,我们直接和供应商拿货,但这个商品并不入库到我们公司,因为我们与供应商协商好由他们直接发货到客户那,而我们会先付货款给供应商,等客户收到商品后我们才回款。我们相当于只赚取了商品的中间差价,我想问的是商品不入公司库存,由供应商直接发货至客户那,我这边做账流程应该怎么样呢?入到哪个科目比较合理?
不含税买进,成本100,含税13%卖出150,请问如何做账并计算利润?
连续12个月累计开票没有超过500万,然后就是又重新开始计算累计是吧
小规模纳税人专票也是开1个点最多开3个点是吧
连续累计12个月,比如2月注册的公司,3月开票300万,4月开票250万.从5月就要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季度开票普票不超30万免税,对于开票金额比较大的个体,是不是开普票和开专票,没啥区别,交的税一样,所以我们可以要求他开专票,他是小规模一直开专票有影响吗?会不会因为开专票强制升一般纳税人
那包工头注册个体开票,交经营所得是不是比自己去代开发票交个税划算
老师那承包方员工工资可以不分摊直接差额到其中一个项目中吗,如果这样会不会出现销项负数,这样可以吗
老师那承包方员工工资可以不分摊直接差额到其中一个项目中吗,如果这样会不会出现销项负数,这样可以吗
老师包工头一般是不是要注册个体户再开发票,如果自己去税务代开是几个点,是不是增值税和个税都要交
那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普票就会自动显示免税,然后剩下的开专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需要再做账的时侯才能体现税,先按收入算交的税再扣除对应差额部分的税
就等于是三角债 下游欠我的钱 我欠上游的钱 他直接把货款打给上游了 我没有从中间拿钱 所以是不算违规吗
这样不行,要三流一致,你这里就是资金就不一致了
但是货物是直接给他了 钱我也没有过手呀
但是你这边欠的钱呀,就是三角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