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3.某制药企业:2018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情况如下:(1)售收入8700万元;销售成本4500万元;增值税700万元,税金及附加2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60万元。(3)销售费用20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000万元。(4)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80万元。(5)财务费用17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100万元,年息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8%)。(6)营业外支出16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5万元,直接向灾区捐赠10万元。(7)投资收益28万元,系从外地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和国债利息11万元。(8)该企业已经预交企业所得税200万元。要求:(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收入总额。(2)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成本、费用、支出额,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企业2018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税率25%)。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退补所得税额
1.算该企业2018年度的收入总额。 8700 %2B300%2B 28=9028 2.会计利润的计算是 9028-4500-200-160-2000-800-170-160=1038 广告费扣除限额9000*0.15=13507全部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0%=48 9000*0.005=45纳税调增80-45=35 新产品研发加计扣除纳税调减60 财务费用纳税调增100-100/0.1*0.08=20 营业外支出纳税调增5 10=15 国债利息免税,纳税调减11 居民企业投资,纳税调减17 应纳税所得额是 1038 35-60 20 15-28=1020 应交所得税1020*0.25=255 补交255-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