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法是按照产品批别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在小批单件生产的企业中,企业的生产活动基本是根据定货单位的订单签发工作号来组织生产的,按产品批别计算产品成本,往往与按定单计算产品成本相一致,因而分批法也叫订单法。
生产制造企业,购进番茄酱,然后按客户要求生产加工番茄沙司,或者不同浓度番茄酱出售。是否用分批法核算成本?现在接到第一笔订单,生产后定价。需要核算这笔订单成本,怎么核算?具体怎么做
生产制造企业,购进番茄酱,然后按客户要求生产加工番茄沙司,或者不同浓度番茄酱出售。是否用分批法核算成本?工人就是上九点下六点的正常班,现在接到第一笔订单,生产后定价。需要核算这笔订单成本,怎么核算?具体怎么做
企业根据接到的订单加工番茄酱变成番茄沙司的制品出售,按订单生产,工人就是朝九晚六拿固定工资,现在核算成本 其中车间工人人工成本怎么分配到当月接到的每个订单里?
老师,工厂按订单调整番茄酱浓度,生产番茄酱出口,1.按分批法核算合适么?2.工人正常班早九晚六,人工成本是否就是全月工资?什么时候用工时或者几件法?3.折旧,水电费,还有工资都是全月的,核算到成本是否不对?一个订单可能三五天就完成了。
请问老师,权益法投资做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但是没有实际收到股利,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要把这部分投资收益调减吗
我们是物业公司经营范围上有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可以开劳务劳务费吗
交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投资了交5%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到的投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候,需要补差额的税款吗
法人个人名义贷款30万元,贷款本金汇入公司账户后,法人将30万元提取至法人个人卡上,不用于公司经营,怎么做账
新办开业一照一码信息提交总是显示投资总额和投资方信息中投资总和不同提交不了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都需要附上工资表吗
社保基数申报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上一年属期1-12月累计算出来的吗?上一年1-12月属期申报的实际工资是23年12月-24年11月的,是按照这个申报基数吗?
老师您好,社保基数申报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申报的工资核算吗?个税申报工资1-12属期是上年12月-本年11月的,次月发放工资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计提吋,它是贷方余额吧!
汇算清缴退的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批量小的话,可以采用批量法
具体怎么核算这一单的成本?已生产完毕
(1)根据各种原始凭证或通过费用分配汇总表,接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将各项生产费用记入按产品的批别设置的生产成本明细账. (2)一批产品完工后,根据生产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成本费用总额和产成品数量,计算该批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3)对一批产品分次完工、分次出售的部分,可以采用按计划单位成本、定额单位成本或近期相同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从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转出. 产品成本核算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一、包材类: 1、到票: 借:原材料-包装材料 贷:应付账款-A 2、加工费到票时,根据厂家包装物耗料表: 三、产品成本核算(厂家提供原材料) 1、到票: 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材料 贷:应付账款-C 2、入库: 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包装材料 贷:原材料-包装材料 3、付款: 借:应付账款-A 贷:银行存款 二、采购原材料(厂家不提供原材料) 1、到票: 借:原材料-主要材料 贷:应付账款-B 2、根据厂家原料耗料表: 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材料 贷:原材料-主要材料 3、加工费到票: 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贷:应付账款-C 4、付款: 借:应付账款-B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账款-C 贷:银行存款 5、入库: 借:库存产品 贷: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材料 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 借:库存产品-a 贷: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 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材料 3、付款: 借:应付账款-C 贷:银行存款
老师 核算生产成本人工工资的时候怎么把工资分配到各个订单上?现在11月就一笔订单是否就按工资表算人工成本不需要分配?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呢。因为单笔单子有对应的人工成本
老师 这笔单子之前还有过一次试生产 是否要扣除人工成本 怎么扣除?
试运行生产的收入要计入收入处理,并确认相应的成本。那就是需要的呢
试运行的产品都不对外销售 这个成本怎么核算
会计上收入的确认和纳税收入确认是不同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而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即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取得的试运转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 国税发[1994]132号文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在申报所得税时,应将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扣除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后的差额,确认当期纳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