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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企业和员工签订租赁协议,员工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给企业,我想请问在开票的时候,发票的备注栏一定要写车牌号码吗?这个有特别规定的吗?

2021-10-28 21: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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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21:57

同学您好,没有特别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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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没有特别的规定的
2021-10-28
你好 是的 员工承担的 企业承担了不能税前扣除
2021-10-28
同学你好 对的 你们代扣代缴个税 其他是在税局交的 可以 那就是多开票
2021-10-28
同学你好!租赁产生的个税    税法规定    是出租方承担的 当然    企业的话   可以代为支付   只是   代为支付的金额   这个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哦
2021-10-28
同学你好,税务局代开发票要看按照什么所得来扣缴个人所得税,一般是财产租赁所得。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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