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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个问题,关于地价的问题,像我们公司的项目,大约在10年前拿的地,分了三期开发,第三期就是营改增后开发的,那到时候算销项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用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地价款及拆迁安置补偿款,如果是的话,这个地价该怎么确定,按分批开发的面积给带出来吗?

2021-09-24 22: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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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22:38

你好,同学,可以这样计算增值税,土地按当时拿地的价格进行分摊计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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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227 追问 2021-09-24 22:58

刚才又房地产成本核算的课,老师讲的是按当月销售额对应面积/总的可售面积确定的比例去计算可抵减得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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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9-25 09:50

是的呀,没问题啊,就是说你在确定你可以扣除的地价是多少的时候。你首先要确定你的总金额,用总金额来乘以你可以扣除的面积的比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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