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好 截止21年3月底生活服务享受免税政策文件号有吗 (开普票几个点都可享受)

2021-08-09 13: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8-09 13:07

你好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密(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延续到2021年3.31号   

头像
快账用户4655 追问 2021-08-09 13:11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1-08-09 13:11

 没事的; 希望能帮到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密(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延续到2021年3.31号   
2021-08-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2021-05-10
你好,生活服务业免税,这不受金额的限制,但是必须普票
2020-10-22
你好,要看你的经营范围和资质的。 可以的。 9%
2021-09-15
同学你好 现在小规模生活服务免税政策到年底,那发票的开具还有要求吗?——是开具的普票的免税票
2020-09-08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