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可以减半,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的区别?
个体户的税收征收方式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几种
个体户是什么样的征收方式才不交税
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个体户的征收方式,具体是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定期定额?
公司去年的账已经封账了,想补去年10.11.12的个税申报是个人去还是公司去税务大厅办理
2024年12月的报关单已于2025年3月17日出口退税申报成功,税局要求实地核查,需要24年跟25年的账本提供么?如果在4/15前没退税下来,要提供哪些凭证,这个4/15指的是申报时间还是税金退回来的最后期限?实地核查会问哪些问题?
初始入账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是不是问的东西不一样
老师有收入跟成本不匹配一说么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网页版,更正申报,不可以新增人员和更换人员么
老师,招聘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还用在社保局增员吗,只需要在个税扣缴端增员吗,工资没达到5000也需要在个税扣缴端增员吗
老师有收入跟费用不匹配一说么
自然人独资为什么每个月都要申报个人所得
报销是转到个人银行卡上累计多了会涉及个税吗
老师,2月份补发24年的工资,发现多发了一个月,这个工资是发给法人的,法人跟公司平时也有往来,计入其他应收款了,现在能把多发的这个工资调整到其他应收款这个科目吗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投资者减除费用本年累计数- 1.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年累计数 - 2.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年累计数- 3.失业保险费本年累计数 - 4.住房公积金本年累计数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之前季度预缴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这两个表格有什么区别?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这个看第一个表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你是那种,就选择那个表就可以
如果我每个月大概8w左右是不是第一个划算?
是的,按第一个不用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