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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教老师一个有关代开发票的问题 公司给甲发提成4万,甲让乙以乙个人在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三联)扣1%的税点 公司收到发票三联都要,乙自己不留一份吗?

2021-07-15 08: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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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08:36

你好,他是个人要不要也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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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是个人要不要也无所谓了
2021-07-15
同学您好,这代理人和甲是什么关系
2021-08-29
你好,同学 你这种只能考虑在合同金额约定时就扣除这个金额作为合同金额处理。 员工代开发票可以,
2022-07-23
你好,这个按税法肯定是不可以
2024-11-13
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出具文件可能无法完全规避税务风险。三流不一致,即资金流、票流和物流(或劳务流)不统一,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审查。 如果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且有合理的商业理由导致三流不一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税务风险: 1.签订三方协议:甲方、乙方和丙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说明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开票的原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以证明该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保留相关证据:收集并保留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货物交接凭证、丙方与乙方之间的委托协议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说明交易的实际情况,以应对可能的税务审查。 3.确保业务真实性:保证业务的实质性内容是真实合法的,不存在虚假交易或其他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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