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境外个人在境外为企业提供的咨询服务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你好,老师! 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国外货物的仓储服务,国内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老师好,请问境外个人在境外为企业提供的咨询服务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请问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咨询服务,要交增值税
你好,境外企业给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劳务发生地是在境外,需要我们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吗,给我们开的INVOICE能当发票入账吗。
境外的子公司给境内的母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老师您好,我院信息科耗材采购,二次报价环节,个别单品免费赠送给医院,是否合规。
老师您好,年末计算费用发票多了,老板为了多缴点所得税,让抽出部分12月份费用发票放一月份做费用,挂预付账款,一月份记费用冲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的样子,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年末算了下费用票多了,利润比去年少,老板意思是把部分费用发票抽出来,已付款挂预收账款,一月份再记费用冲这笔预收账款,想多交点所得税大概一万块得费用发票吧,这样做可以吗
老师您好,年末付了一笔费用一万多吧,发票员工没拿回来冲帐,如果一月份拿回来冲帐了,发票日期是12月份的,可以计入一月份的费用里吗
用总公司签合同,可以由分公司收款开发票吗?怎么做账?华创企服工商财税2024-01-0918:30广东关注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一起来看看!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能收款开票吗?提问: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国税总局12366曾经有这么一个提问:监理总公司参加投标,中标后跟发包方签订合同,经三方协议监理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监理业务,并由监理分公司开具发票及结算监理费。这样开具发票是否可行?税局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总公司签除建筑服务以外的服务合同,总公司对外开票收款,总公司给分公司付款
2021年购入设备,原值50万元,预计净残值10%折旧年限5年,企业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2023年度该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额为?
一般纳税人,2024年能开2025年的应收的发票吗?怎么入账
、A公司年销售额万元2400,年收账费用40万元,所有账户的平均收账期60天,所有账户的坏账损失率2%,公司的变动成本率为80%,资金成本率为10%。要求:计算A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总成本。
你好,我报了网课,由于听不懂,不想继续教育,请问可以退款吗?学费1330元
老师您好,以往年度有一张进项发票已抵扣的然后对方开了红字重新开了一张蓝字,当时做了申报转出,记账记成借费用红字,借进项红字了,可以不做调整就这样吗
老师,有什么文件可以支撑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完全在境外的业务,免增值税
老师,我找不到,请问您有链接或者截图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下列情形视同从境外取得收入: (一)纳税人向外国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物流辅助服务,从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设立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取得的收入. (二)三方结算公司,是指承担跨国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职能的资金结算公司,包括财务公司、资金池、资金结算中心等.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有哪些 ①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③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⑤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⑥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⑦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⑧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老师,老师我是国外个人在国外给我们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国外个人在国外的业务,不需要缴纳税费,在国外纳税
你好,已经在咨询税务局,请稍等
如果是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老师,个人所得税按劳务发生地判断,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吗?
如果是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