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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一般纳税人,2020年年末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方余额123,767.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方余额 162,32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余额 164,621.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方余额 126,062.1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 (结平之前余额113,558.93) 这是2020年底为止某一个会计做的账,2021年拿到我公司。 问题1: 我们是代理记账公司,上一年末未结平的21年 年初能结平吗? 问题2: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代表有留底税额,年底转出未交增值税年末结转未交增值税的话是不是不应该有余额呀?上面余额对吗?哪个科目的余额应该得相等?谢谢您的回答

2021-02-23 03: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02-23 09:25

1,可以,分录调平 2,这里有余额,才是正常的 余额就是你留底或应缴纳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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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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