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专票肯定是不减免的,普通可以减免。
你好问下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有30万的普票免税,我第四个季度普票开了26万,专票开了4.5万,合计超过30万都要交税,还是说26万普票可以免税,4.5的专票需要交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减免30万,超过了是全额交增值税吗开的普票
小规模普票开了20万,专票开了15万,季度超过30万要怎么交税?我的是生活服务行业,有减免吗?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专票开了15万,普票开了20万,是不是只交专票的税额吗?普票没有超过30万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超过30万,其中专票是百分之三的税率开了20万,普票开了15万。需要缴纳增值税
因暴风雨损坏,一栋楼房原值5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8,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9%,收到保险公司赔款25万元,已存入银行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转让甲材料需要什么会计科目
某企业投资一项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期需要3年,并需要于每年年初投入资金各1000000元,该固定资产估计可使用10年,报废时无残值,该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I日。项目于第四年投产后,每年的营业收人为8500000元,付现成本为7900000元。所得税率为40%,企业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10%。(1)计算项目每年现金净流量(2)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3)计算获利指数(4)计算该项目净现值(5)计算该项目内含报酬率
10.10销售产品100000增值税13000,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批产品成本70000
已知10000✖️(1➕0.03)^20
20.2×19年至2×22年,欣然公司发生的与A非专利技术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9年7月1日,欣然公司开始自行研发A非专利技术以生产新产品。2×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研究阶段,耗用原材料2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45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250万元。资料二:2×19年9月1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至2×19年12月31日,耗用原材料8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90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600万元,上述研发支出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20年1月1日,该非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用途。欣然公司无法合理估计该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资料三:2×21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发生减值50万元。资料四:2×22年7月1日,欣然公司以2000万元将A非专利技术对外出售,款项已收存银行。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研发支出”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要求:(5)编制欣然公司2×21年12月31日对A非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20.2×19年至2×22年,欣然公司发生的与A非专利技术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19年7月1日,欣然公司开始自行研发A非专利技术以生产新产品。2×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研究阶段,耗用原材料2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45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250万元。资料二:2×19年9月1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至2×19年12月31日,耗用原材料800万元、应付研发人员薪酬90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600万元,上述研发支出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20年1月1日,该非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用途。欣然公司无法合理估计该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资料三:2×21年12月31日,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发生减值50万元。资料四:2×22年7月1日,欣然公司以2000万元将A非专利技术对外出售,款项已收存银行。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研发支出”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要求:(3)编制欣然公司2×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相关支出的会计分录。(4)编制欣然公司2×20年1月1日A非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时的会计分录。
某企业20"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2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70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100000元;其他业务成本为60000元;投资收益为6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0元;发生的销售费用为5000元;管理费用为16000元,财务费用为4000元;营业外支出35000元。根据一下算一下该企业本年的营业收入
完税凭证里显示税种是其他收入,是什么项目,算不算企业纳税总额
结转成本类账户及税金及附加
交税不是季度超三十万就要交吗?,我记得是普票+专票不超三十万
生活服务是免税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