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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公司刚成立,集团(大股东)要求将新公司成立之前代为采购的固定资产 和 代付的 咨询服务费(法律咨询、技术咨询等)、办公室租金、办公室装修费用等费用,做预提费用,入新公司的账,体现在新公司报表上,集团要将这部分预提费用合并入今年集团的合并报表中。(估计是想抵扣所得税,所以才要求 费用做预提入新公司今年的账)这种情况下,由于新公司刚成立,我们还没有做好税务登记,如果税务登记在2021年1月才做好,那么1月需要做纳税申报吗? 问题是集团都要将这部分费用并入2020合并报表了,抵扣2020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了,如果我们公司作为这部分费用的预提一方,不在1月份申报2020年12月的所得税税,是不是不合适?

2020-12-29 09: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29 10:14

同学你好 你不是1月份做的税务登记吗?首次报税时间是税务登记完成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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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636 追问 2020-12-29 10:15

打算这个月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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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29 10:16

做完登记的次月就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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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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