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哦
老师,企业给公司两个大股东充值油卡,油卡在公司名下,提供给两位大股东日常外出办事使用,可以列支管理费用-车辆费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规模较小,是一个提供危险品运输的公司,运费收入都是对公账户收取,大多数支付业务都是使用现金,包括司机师傅的工资和备用金。司机备用金主要用于,除了经常加油点以外的加油费用,车辆小故障修理,等其他费用,还有车队过路费办理的ETC业务绑定的扣款账户也是我们老板的个人账号,这样就会导致每个月我们出纳会从对公账户转至出纳的私人账户挺多钱的,用于现金支付使用。我最近听了好多课,不知道出纳这样处理好不好?我个人认为这样肯定是不好的,但是又不知道如果这种事情出现在自己身上,应该怎样规避风险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老板现在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平时办公外出都是在用他自己的钱,也没有报销过。现在老板说让我看一下能不能整个租车协议/车辆使用协议啥的,能让公司公户正常给他发工资的同时可以补贴车补和因办公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啥的…就是不想多上个税,这个车补可不可以不并入工资里啊?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东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东大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考虑除余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东大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东大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120201月大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造期间,东大公司购进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1400万元。增值税为182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在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东大公司为建造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160万元,计税价格2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362万元。2.20208月办公楼的建设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办公楼预计售用寿命为20,残值为9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3.202112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10240元,金每年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21年12月31日。4.与该办公大楼同类的房地产在2021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022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5.2023年1月,东大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以2500万元的价格将该
老师,公司买进的车子,卖给别的公司了,我们可以开13%的点的发票给对方公司吗?
税务局查完账后2021年的所得额调成了106131.3元,原来是(-503198.39元),调完后2021年需要交所得税吗?
ca错误显示没上传劳动合同,我上传后还是不对,我不知道在哪更改了,还有就是我不确定减员的时候是不是操作失误,暂停弄成停止了
老师好,北京社保减员,比如2月20日办理的减员,3月是不是还需缴纳2月的社保,另外医保2月20日减员了显示交费截止月份只能是1月(改不了),那3月10日还用给这个人交2月的社保吗,这个人无论是医保和社保,公司答应都是给交到2月底
有账12月的费用票子想做进去,把账改了,提交的报表不改可以么?汇算清缴的时候,提交正确的?
装修公司,电话邀约部门,滴滴打车接送邀约的客户到店内谈装修业务,还没签订合同,打车费计入销售费用-交通费可以吗
这个题目是不是错了?我这讲义上每股收益最大化没有考虑投资成本。
24年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几张23年已经入账的发票重复入账了 24年汇算时把23年重复入账的金额在24年直接调增可以吗
咨询出口退税问题,开具出口发票是按当日的汇率开具的,报出口退税的时候选择按当月1号汇率,这样可以吗?
会计学堂有如何报关的课程吗?
其中有一辆车不是公司车辆,公司提供油卡给他使用,未签订租赁协议,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这个最好签一个使用协议 否则的话 是涉及个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