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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 我公司厂房是租的,租期是今年8.1日至明年7.31日。租金为16万,我半年付一次,(今年8.1日付了8万,明年2月份再付8万,等都付齐后,对方给代开租金发票。)请问,如果对方在我汇算清缴之前把发票开给我,我就能正常税前扣除吧? 比如明年4月份他给我开了租金发票,然后我做汇算清缴,这一年的租金就可以正常扣除吧?

2020-12-13 15: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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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3 15:39

如果对方在我汇算清缴之前把发票开给我,我就能正常税前扣除吧?—是的 明年4月份他给我开了租金发票,然后我做汇算清缴,这一年的租金就可以正常扣除吧?—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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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在我汇算清缴之前把发票开给我,我就能正常税前扣除吧?—是的 明年4月份他给我开了租金发票,然后我做汇算清缴,这一年的租金就可以正常扣除吧?—是的
2020-12-13
您好,可以的,但是如果明年5.31之前不来发票一定要调增哈
2021-10-14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是的,发生了,就要确认费用 ,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2022-01-13
你好,同学。 你这就是融资租赁 借,使用权资产  总金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倒挤 贷,租赁负债,总欠款金额  银行存款,已经支付的金额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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