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 我公司的真正老板是其中一个股东,他不是法人,现在公司账上的钱怎么给他是合理的,其实老板就是他本人,只是挂了两个股东

2020-12-01 09:3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01 09:39

你好,那么作为股息红利分给他比较好的

头像
快账用户8564 追问 2020-12-01 09:41

平时公司账上没钱老板有转入,或者账上有钱还给老板,可以做借款和其他应付款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01 09:42

你好,短期的可以的,如果长期,税务局会询问原因的

头像
快账用户8564 追问 2020-12-01 09:44

老师 您说的怎么理解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01 09:46

这个是要符合逻辑的,公司正常运营,借给一个自然人一笔钱,很久不收回,是不正常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那么作为股息红利分给他比较好的
2020-12-01
你好,在外账这个企业是你单位的股东吗?
2023-02-21
对,没有钱付的话只能暂时这么做账。
2024-07-11
你好;  做股权转让处理; 还得缴纳个税和印花税的 (如果溢价转让的话   )
2023-02-13
这种情况下,将减资的金额转到其他应付款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处理方式。 正确的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实收资本 3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0 因为公司没有钱支付给股东,不能视为对股东的负债,而应看成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所有者权益,可先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减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通常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经过股东会决议等程序。 在税务方面,减资并不一定直接导致交税。但是,如果公司有盈利,股东减少的实收资本部分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法人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2024-07-1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