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里几个主体的关系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项目是总包方吗? 如果是发票什么时候开的?什么时候报税的?
一般纳税人项目简易计税,分包了劳务,分包公司提供了专票给总包公司,已经认证抵扣了,跨月发现错误,可以差额征税,那我现在怎么处理比较好
你好 老师,我是建筑劳务公司 请问下 :如果我的包工头去项目所在地代开了经营所得发票给我,并缴纳了附加税, 公司是不是可以差额征税,公司一般纳税人但是劳务是简易计税公式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吗, 比如公司和甲方签了100万的合同, 然后公司 把100万的项目包给包工头,包工头代开了100万的经营所得发票给公司,公司全额开100万的发票给甲方,差额征税,是不是公司就增值 附加 一分税都不用交了 ,全部抵减了。
我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属于分包方,开3%的专票给总包方,我公司接到分包工程后又将此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属于个体户,开个体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可以采用差额征收申报所得税吗?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接了简易计税的项目,没有跨区域,我们给总包开了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分包给我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相对应的分包进行差额征税吗
老师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接了个简易计税项目,清包工,我们可以再分包给个人吗,个人开的经营所得服务发票,可以抵扣分包嘛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设备,当日交付使用。合同规定的价款为3000万元,分三年于每年末等额支付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有关税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10%,期限为三年,折现率为10%的年金现值系数为(P/A,10%,3)=2.4689。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要求:(1)作出甲公司2018年1月1日购入设备的会计处理。作出每年末支付价款和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会计处理。
24.4月2日,欣然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B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1万元,另发生保险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6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4月19日,将B设备投入安装,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4万元(不含增值税)。B设备于4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B设备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35.65万元,预计总工时为5万小时。9月,B设备实际使用工时为720小时。计算企业购入B设备的入账价值;计算2020年9月B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
挖土方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年初流动资产投资算ncf年末需要加回来嘛?
某种产品的月初在产品直接材料费用为3200元,直接人工费用为500元,制造费用为300元;本月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为8400元,直接人工费用为1000元,制造费用为600元。本月完工产品400件,每件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为5千克,工时定额为10小时;月末在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共计为500千克,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共计为1000小时。按定额比例法计算分配如下写出计算过程和会计分录
某产品所耗直接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完工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用定额就是在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用定额为85元;月末在产品300件,定额工时共计1650小时,单位定额工时的直接人工定额为4.35元,制造费用定额为3.48元;月初在产品和本月生产费用累计为:直接材料费用为63450元,直接人工费用为15460元,制造费用为12580元。按定额成本计算法分配写出会计分录
贸易公司今年12月份注册,会计在税务登记生效日期选的是次月一日,公司基准账户和外汇账户都有了。客户这个月要打款美金,退税的话 ,因为税务那边没有生效,现在接收货款能行吗,合同都给做了
某产品所耗直接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完工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用定额就是在产品的直接材料费用定额为85元;月末在产品300件,定额工时共计1650小时,单位定额工时的直接人工定额为4.35元,制造费用定额为3.48元;月初在产品和本月生产费用累计为:直接材料费用为63450元,直接人工费用为15460元,制造费用为12580元。按定额成本计算法分配如下:写出计算过程和会计分录
投资33万,收入11万,费用40万,盈亏怎么算
某企业生产D产品,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料。月初加本月生产费用:原材料37800元,工资14208元,制造费用10248元。本月完工130件,月末在产品50件,完工程度为36%。要求,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计算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费用,具体计算要求如下;(1)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2)计算原材料的分配率、完工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和在产品的原材料成本;(3)计算直接人工的分配率、亮工产品的直接人工成木和在产品的直接人工成本;(4)计算制造费用的分配率、完工产品的制造费用成本和在产品的制造费用成本;(5)完工产品的成本和在产品的成本
我是建筑总包方,收到了分包方的专票,分包已经缴纳了税费,总包单位也已经把发票开给了开发单位,建筑公司没有把分包出去的部分进行差额征税申报,全额缴纳了税款,分包单位也全额缴纳了税款,而建筑总包方也把分包方的提供的专票进行了认证抵扣,如今发现了错误,因为是建筑总包方的简易计税项目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项目,还可以把劳务进行在分包吗?
那就做更正申报,可以劳务分包。简易计税只是进账不得抵扣,不影响其他的!
那总包方可以差额征税,现在的情况是,总包方跟分包方都开票分别在各自的公司都缴纳了税款,分包方必须重新开具普通发票给总包方吧,然后总包方也需要更正申报,要把分包出去的部分劳务,在总公司进行差额征税吗?总包方是那不是更正申报后要进行税务局退税了
总包方提供的是建筑服务吧?总公司又是咋回事?
就是建筑公司是总包方,总包方已经给建设单位开了简易计税的专票3%了,
劳务公司分包方给建筑总包方也开了专票3%,已经认证抵扣了,我是不是建筑总包方,跟劳务公司分包方都要进行更正申报了。
而且建筑公司总包方,也开了票给建设单位。也缴纳了税费,更正申报后,可以更正为差额征税了,是不是,建筑公司总包方交的税可以,退回。劳务公司分包方也已经交了这部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