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是最终建筑总包交的增值税是=700/1.03*0.03
各位老师好,请教一下,建筑企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是将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再来缴纳增值税,例如: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是1000万,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是500万,总承包方当月收到预收工程款800万,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请问当月,总承包方怎么申报增值税呢?
老师好,乙建筑公司,有老项目简易计税总包合同5000万元(3%),分包给丙公司2000万元,现在开票5000万元给甲房地产企业,请问,乙建筑公司5000万元增值税是按3000万元缴纳?还是按5000万元缴纳增值税?
请问老师,建筑企业简易计税项目,不存在异地,加入合同价1000万,有分包情况,分包款300万,那么最终建筑总包交的增值税是不是=7000/1.03*0.03
我们是建筑企业,简易计税项目,现在疫情期间分包开了1%的普通发票给我们,请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不平咋处理?申报时是(总包―分包)/1.03×0.03,可是分包款是1%税点,那做账时差2个税点 开销售发票:贷方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税点) 收到分包开票是:借方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税点) 预交税费:借方: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按3%差额计税) 最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和申报数据有2%的差额
老师您好! 建筑企业承包一项房建工程,其中甲方提供钢筋和商砼,此部分材料款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建筑企业收入如何确认? 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甲供工程的承包方式,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如果选择简易计税,那可以改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