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外购的货物管理不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2020-11-01 08: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01 08:57

你好,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头像
快账用户5396 追问 2020-11-01 08:59

老师这不是自己的原因吗?为什么也可以,增值税里面管理不善的进项要转出,我这个怎么跟企业所得税区分出来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01 09:00

缴企业所得税时,直接收入-成本。成本还是按照正常的购入成本计算就可以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2020-11-01
您好,都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57号)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因存货盘亏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进行扣除。 企业所得税:计入损失,符合条件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①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②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③存货盘点表; ④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2024-03-22
你好!购买的存货如果因为管理不善导致损坏,确实有可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相关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存货损失,其计税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过,这种扣除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损失的性质**:损失需要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并且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 2. **损失的原因**:若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则可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如果是因为管理不善、盗窃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则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3. **进项税额转出**: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再进行抵扣,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 **扣除方式**:根据损失的不同情况,可能需要以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5. **证明材料**:在进行税前扣除申报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盘点表等。 6. **金额限度**:如果单笔(或单项)损失超过一定金额(例如500万元),则需要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纳税申报。 因此,如果企业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损坏,且符合上述条件和规定,那么合理的净损失扣除责任人赔偿和增值税金额后的实际净损失通常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处理此类损失时应严格遵循税法规定和会计处理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前扣除。
2024-05-15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时,需要依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规定的证据材料收集,然后存档备查。 资产损失想得到税前扣除,必须要有满足税法规定的证据材料。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一)外部证据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5.行政机关的公文; 6.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7.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8.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9.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10.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二)内部证据 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1.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2.资产盘点表; 3.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4.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5.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6.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2023-10-27
你好,同学 可以税前扣除的
2024-05-15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