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能,你们卖给他们才可以
老师你好。我这边是大陆一个小型创业公司,目前在帮一位香港客户做商城小程序卖东西给内地客户。 客户因为在香港,涉及到支付问题客户想让内地用户支付给我们,由我们来帮忙代收,然后再将账转给他们,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1、我们如果做代收,需不需要什么资质,还是只要合同约定我们作为其货款代收方就可以了 2、我们代收后以什么理由给香港公司对公转账是相对合规的 3、这其中会涉及到哪些税? 麻烦
老师,跨境电商企业,因为给香港一家公司在国内代理卖货,进货开始是香港那家公司,现在因为资金紧张由我们公司代垫了货款,现在这批货在海关那是以我们公司的名义进的,如果有个货权转让协议这样可不可以让香港公司打过来钱,货就相当于是他们进的了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哪个科目的金额归类到资产负债表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这个项目里?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银行跟还款的银行是同一个银行吗?
老师,这个经营范围能开*其他咨询服务*服务费发票吗
老师,增值税税负率是只针对一般纳税人身份是么?
老师您好,如果成立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平时代理记账,请问他每个月申报是指按企业收费做收入还是怎么报税
老师,资产负债表上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哪个科目的金额归类到这个项目里?
老师好,问下个人名下有房,然后也有租房,这个租房可以在个税汇算清缴扣除吗
公司预缴到外地的税款,昨天发票已开了,税款也交了,现在说开错给对方的公司开错了,换一家公司开,这个需要怎么处理?金额项目名称地址都不变。
2018年,成本未计提,2025年补计提,账务处理怎么做
酒店租赁期7年,从2024.12年租入。装修发票和款是2025月开始的,那摊销期应该多久呢
做个货权转让,不就相当于卖给他们了吗
是销售的话就可以的
在海关监管库里可以吗
你能销售开出去发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