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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 是按2%计税,把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卖给公司 为什么是按13%计税 汽车不属于旧货吗

2020-10-20 06: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20 06:44

你好使用过的汽车按13%是以前抵扣过进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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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0 06:44

15年之前购买的汽车还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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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974 追问 2020-10-20 06:47

那是不是 15后使用过的旧货(之前按13%抵扣过进项) 也是按13% 计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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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0 06:47

是的15年购买的才可以抵扣进项小汽车,再出售按照1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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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974 追问 2020-10-20 06:49

其他按13%抵扣过的旧货(非汽车)也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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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0 07:06

固定资产09年以前购置的按照2 以后的按照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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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974 追问 2020-10-20 07:13

好的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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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0 07:20

不客气麻烦给予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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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使用过的汽车按13%是以前抵扣过进项的
2020-10-20
你好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金额来做账的。 你们 约定的价格与你二手车发票一致嘛
2021-08-16
旧货是进入商业流通环节的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是由经营旧货的商业企业销售的。比如二手自行车的经销企业,收购了二手自行车然后销售,属于销售旧货。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自己使用过,仍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 简单理解:旧货经营者是买旧卖旧,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买新用旧再卖。
2020-09-01
学员你好。 一般纳税人存在是否抵扣过增值税的问题而区别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注: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所以主要是因为政策变化 。再理解一下。
2021-04-16
您好: 销售旧货是指专门从事旧货买入在卖出的一种经营模式。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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