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话,举例:张三欠李四100万,李四又欠了你200万。这个李四一直不还钱给你,自己也不去要张三还钱。那你就可以去找张三要钱。
老师这段文字的意思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权利效力的变更,是指权利源自法律所赋之强制性作用力的增、减变化。如原本具备公力救济请求权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之永久抗辩权而成为自然债权、抵押权顺位的变化等 老师这句话怎么理解?诉讼时效变成了永久抗辩,怎么就成了自然债权?意思之前是法定债权,现在只能是债务人想履行就履行的自然债权?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根据债权法律制度规定,关于债的移转,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B.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C.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D.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E.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 A,B,C,D 【知识点】债的移转答案解析 :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老师,我是A公司,和B公司签了挖机租赁合同(B租费A),66万 收到租赁合同的时候,就做长期待摊费用了吗(不管发票是否开具)
报销餐费现在需要提供类似的付款截图吗,如果员工说支付的是现金没付款截图的话怎么办,那能报吗?
那没有取得发票的经济业务入账了,在企业所得税前,成本费用不能扣,这个怎么理解呢?这成本费跟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关系呢?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从外包公司聘用了一些工人给我们公司施工,那么这些工人的工资是建筑公司申报和发放吗?他们的社保是建筑公司缴纳呢还是在外包公司上社保缴纳呢
在中级实物第八章《金融资产》那一节,科目:债权投资---利息调整,这个利息调整,调的是什么?
新成立外贸企业先去工商局然后去海关还是银行呢?一般来说办理的顺序都是什么呢?麻烦详细说一下
老师,理财产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吗
老师,请问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最新的政策是什么啊,季报的话,附加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啊
老师看我这样开票对吗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己开票吗?如果顾客把款打到我个人账户,不进个体户,可以开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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