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话,举例:张三欠李四100万,李四又欠了你200万。这个李四一直不还钱给你,自己也不去要张三还钱。那你就可以去找张三要钱。
老师这段文字的意思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权利效力的变更,是指权利源自法律所赋之强制性作用力的增、减变化。如原本具备公力救济请求权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之永久抗辩权而成为自然债权、抵押权顺位的变化等 老师这句话怎么理解?诉讼时效变成了永久抗辩,怎么就成了自然债权?意思之前是法定债权,现在只能是债务人想履行就履行的自然债权?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根据债权法律制度规定,关于债的移转,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B.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C.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D.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E.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 A,B,C,D 【知识点】债的移转答案解析 :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老师我申请贴现时贴现入账开户行选择不了我自己的开户行怎么操作呢
老师 以前年度计提的工资 申诉后调出 怎么做分录
个体户要做工商年报吗
老师,员工已经离职,但是1月份发奖金,还给他发了。这个申报个税的时候,是不是要把1月份的非正常改成正常?
老师,年终奖单独申报和并入工资申请,对于个税哪个更划算,怎么来界定确认呢
老师好,辞退员工付的赔偿金,借管理费用一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付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老师好!咨询一下,税费年初未交数2000,本年未交数1000,本年已交数是2000吗?
代账公司收到客户寄来很多付款申请书,是付给同一家公司的,里面部分能跟发票或者银行回单对应上,我已经夹在一起装订了,但是还有部分对不上的,是否留做下个月来了发票和银行回单再对应装订呢,还是说对不上这些也插在1月一起装订呢
个体工商户开租金发票税率多少?增值税免税额度多少?与小规模有什么区别
老师2025年申报去年6月份的工资!申报个税的时候任职期间就是去年6月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