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164号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将各次的所得合并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请问,个人行使股票期权时,什么时候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什么时候全额单独试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请问单独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那到时年度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并入全年综合所得,按累计总额进行多退少补?
请问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汇算清缴时怎么计税?是合并入综合所得还是单独计税?
老师打扰了,我想问您一道题,就是这道案例再计算特权使用费时为什么不用收入x(1—20%)x20%计算,而且为什么他结合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算的时候不减去速算扣除数""
老师公司授予员工股票期权 ,行权时是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在计算境内外综合所得时没有加这笔收入
固定资产清理的当月,可以计提折旧吗?谢谢老师
这一道题目为什么D=F
老师好,上月增值税销项小于进项,有留底税额,在结转增值税的时候,需要将销项减进项的差额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吗?
公司发购物卡给员工,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吗,请问需要员工缴纳个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公司按租赁合同租金缴纳了增值税及附加,合同规定租户需承担50%的税费,在第二年付,可以放在第二年的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吗
合伙人2024年的工资做账,借利润分配预分配利润,贷银行存款,现在结转本年利润时未分配利润和预分配利润借方都有余额怎么结转
合伙人2024年的工资做账到利润分配预分配利润科目,现在结转本年利润时怎么结转未分配利润和预分配利润
老师工资的个税如果是老板本人,任职受顾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请教各位,24年年底计提奖金16万,25年1月实发168000元。如果我反结账24年12月的账,更正财务,我当时交了所得税,如果反结账补提税金会导致所得税款变小。她这个情况可以补计提8000在1月不,然后2025年汇算清缴时把张载金额和实际发放都填16万,可以吗
如果这个月只有进项,没有销项,需要结转增值税吗?老师
如果是在18年1月1号持有,在2020年2月1号月一号行权,总共只取得过一次股权激励,这种情况应该是并入综合所得,还是全额单独使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不并入综合所得,是单独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的。
请问这里只取的一次股权激励,为啥布并综合所得呢?书上又说要取得两次或两次以上才不并入总综合所得吗? 这个点上我有点糊涂了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不管一次还是二次,都不并入的。